1.第四版及更早版本的UN38.3檢測報告申請更新為第六版報告的,需補(抽)測T5(外部短路)和T4(撞擊)兩個項目;
2.第五版修訂1及修訂2報告要求更換第六版報告,需補測T5(外部短路)項目。
注:現(xiàn)行最新版為第六版,但第四版和第五版的UN38.3仍然可以使用。
UN38.3運輸鑒定報告具體產(chǎn)品適用范圍是包括但不限于單獨或與設(shè)備一起運輸?shù)膶倏沙潆娦弯囯姵氐氖謾C電池、筆記本電腦電池、對講機電池、攝像機電池、遙控玩具電池等產(chǎn)品做出了相關(guān)的檢測規(guī)定。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必須有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
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(gòu),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(簡稱IATA)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(chǎn)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UN38.3安全檢測報告,各國航空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,這也是也為了充分保證飛機及眾多乘客的安全,所以做鋰電池UN38.3認證測試項目報告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意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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